招標編號: | BJJQ-2008-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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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3.07 |
截止日期: | 2008.03.28 |
招標業(yè)主: | 北京交通發(fā)展研究中心 |
招標代理: | 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北京市 |
內 容: | 投標人資格 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交通發(fā)展研究中心委托,對北京交通發(fā)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交通調查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F歡迎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
項目名稱:北京交通發(fā)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交通調查政府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BJJQ-2008-017
采購人名稱:北京交通發(fā)展研究中心
采購人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內容: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40-50家供應商,作為北京交通發(fā)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交通調查政府采購項目的入圍定點供應商。
投標人資格
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其他要求:提供過類似服務
標書發(fā)售地點:北京市朝陽區(qū)建外大街甲一號金之橋大廈415室(國貿西側)
標書出售價格:每本人民幣500元,電子版加收100元,售后不退。若郵購,須加付EMS費50元人民幣。請按下述地址匯款,匯款單上應注明匯款用途、所??名稱、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及聯系人***
標書出售時間:2008年03月07日起至2008 年03月27日止,每天上午
9:00-12:00到下午13:30-16:30(北京時間) (節(jié)假日除外)
投標截止時間:2008年03月28日上午9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08年03月28日上午9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北京朝陽區(qū)和平里煤炭大廈22層會議室
評分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傳真:***
凡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須由其法人授權代表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最近三個月內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每頁須加蓋投標人公章)、提供類似服務相關證明(提交服務合同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到招標代理機構查驗。經審查合格后,方可購買本項目的招標文件。
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2008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