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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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9.04 |
招標業(yè)主: | 宜昌市財政局 |
招標代理: | 宜昌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宜昌市 |
內 容: | 第一包:主要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的定點飯店資格。 第二包:主要承接中央國家機關一類會議、二類會議、三類會議的定點飯店資格。 |
根據(jù)湖北省宜昌市財政局下達的宜財采計〔2008〕1165號計劃函要求,宜昌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宜昌市財政局的委托,擬就中央國家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資格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xiàn)邀請宜昌市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參與洽談。
1、項目名稱:中央國家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資格
2、項目編號:YCGP-2008-c-005
3、項目內容:
3.1.采購目的:在宜昌市行政區(qū)域內,為中央國家機關選定出差、會議定點接待飯店資格!
3.2.采購范圍:在宜昌市內,出差定點飯店以三星級以下(含三星級)接待飯店以及具備相當條件的內部賓館、飯店、招待所、培訓中心為主,并提供全部客房作為出差定點飯店的協(xié)議客房。四星級飯店能夠接受本次定點飯店政府采購的價格要求,并提供不低于飯店總客房數(shù)70%的協(xié)議客房,可以參加本次出差定點飯店政府采購。會議定點飯店應當具備承辦中央級三類會議以上規(guī)模的能力,并提供全部客房和會議室。
3.3.定點飯店資格有效期: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3.4.本次采購共分兩包:
第一包:主要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的定點飯店資格。
第二包:主要承接中央國家機關一類會議、二類會議、三類會議的定點飯店資格。
說明:供應商可以同時報兩包,但報第二包的供應商必須注明承接會議的級別。
3.5.本項目,拒絕供應商以聯(lián)合體方式參加談判。
4、供應商條件:
4.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 談判文件的發(fā)售:發(fā)售時間,2008年8月27日起至2008年9月4日(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發(fā)售地點,宜昌市政府采購中心;文件售價,每套售價人民幣300元整,售后不退。
6.談判響應文件的遞交:遞交時間,2008年9月5日8時至9時;遞交地點,宜昌市政府采購中心;遞交截止時間,2008年9月5日9時。逾期送達的恕不接受。
7.談判時間及地點:時間,2008年9月5日9時;地點,宜昌市政府采購中心。
宜昌市政府采購中心地址:***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