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丹政采標(2008)公字第4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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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8.28 |
截止日期: | 2008.09.04 |
招標代理: | 丹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丹陽市 |
內(nèi) 容: | 行政廣場景觀燈及安裝30盞 齊粱路\北二環(huán)路路燈和歐司郎電器 670盞 |
我中心接受丹陽市城建交通重點工程指揮部的委托,現(xiàn)對丹陽市行政廣場景觀燈采購安裝和北二環(huán)、齊粱路路燈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能力提供上述服務的單位前來參與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采購要求
1、招標項目名稱:(具體內(nèi)容詳見附件)
標段一:行政廣場景觀燈及安裝30盞
本項目預算為:人民幣135萬元。
標段二:齊粱路\北二環(huán)路路燈和歐司郎電器 670盞
1)路燈
2)歐司郎電器(主車道250W 慢車道 150W)
本項目預算為:人民幣302萬元。
供應時間:2008年9月23日前交付100盞,其它按甲方通知.
付款方式: 第一年支付35%,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審計結(jié)束后全部付清.
二、投標人的資質(zhì)要求
2.1所有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2.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shù)能力;
2.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基金的良好記錄;
2.1.5參加本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1.6投標人應遵守的有關(guān)國家法律、法令和條例。
2.2投標人的注冊資金必須達到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路燈生產(chǎn)廠家(標段一);投標人的注冊資金必須達到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的路燈生產(chǎn)廠家(標段二) ;
2.3投標人必須遵守江蘇省、鎮(zhèn)江市、丹陽市的有關(guān)法規(guī)、條例等。
請符合上述資質(zhì)的供應商攜帶上述2.2條資質(zhì)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到丹陽市政府采購中心資格審查購買招標文件。(否則不予受理)
丹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0511-86569119 聯(lián)系人***
三、標書發(fā)售時間
2008年8月28日-9月3日北京時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標書發(fā)售地點:丹陽市政府采購中心(市政府財政局二樓)。
(超過截止日期的報名將不予接受)
標書售價:300元/份。
四、標前會議時間:2008年9月4日上午9時;
標前會議地點:丹陽市財政局二樓會議室。
五、投標及開標時間、地點:
投標時間:2008年9月19日上午8:30-9:00;
投標及送樣地點:丹陽市財政局五樓會議室;
樣品及投標文件接受人:委托丹陽市公證處公證員負責接受。
開標時間:2008年9月19日上午9:00;
投標及開標地點:丹陽?、其他注意事項
各報名單位請自帶U盤等存儲設備,以備拷貝招標文件、圖紙等相關(guān)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