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NDCG2008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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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0.15 |
截止日期: | 2008.11.06 |
招標代理: | 寧都縣招投標中心 |
地 區(qū): | 寧都縣 |
內(nèi) 容: | 交通信號燈一批 |
(一)項目編號:NDCG2008186
(二)項目內(nèi)容:交通信號燈一批(包括供貨及施工安裝),具體要求詳見“三、采購項目要求”。
(三)供應商應具備的基本資質(zhì)條件:
1、具備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投項目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資金100 萬元〈含〉以上)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2、商業(yè)信譽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相關技術能力和售后服務能力,近兩年有交通信號燈供應和安裝供應業(yè)績;(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交通信號燈需通過ISO國際質(zhì)量認證或等同質(zhì)量保證體系和公安部安全產(chǎn)品質(zhì)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的全項檢測報告和認證。(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資格由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前予以審查。
(四)報名時間、地點:2008年 10 月 16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前的工作時間內(nèi)到寧都縣招投標中心政府采購部不記名購買標書(也可在網(wǎng)上下載)。標書售價 2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地點:2008年 11 月 6 日 上 午 9 時 30 分,寧都縣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縣工行五樓),其后提交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遞交標書時必須出示報名收據(jù))。
(六)投標方式:投標人可選擇品目投標,但所投品目必須完整、不允許只投其中某一項,否則,該投標將視為廢標。投標報價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終報價。
(七)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向招標機構繳交投標保證金 壹 萬元整,否則投標無效。未中標者的保證金在評標結束后予以無息退還。中標者按中標金額的10%繳納履約保證金(戶名:寧都縣招投標中心;開戶行:寧都縣工商銀行;帳號:1510206029000028730)。
(八)驗收:由使用單位組織驗收,并出具有單位法人、經(jīng)辦人和技術員共同簽字的政府采購驗收報告。
(九)付款方式:工程完成50%時,支付合同總價的30%,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的60%,剩余10%在工程驗收合格后滿一年時付清。
(十)澄清與修改:本項目不進行集中答疑,投標人應自行勘察現(xiàn)場。任何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的投標人,請于2008 年 10 月 31 日12:00時前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并注明投標項目、單位名稱、聯(lián)系人***
(十一)聯(lián)系方法:有關此次招標事宜,可按以下聯(lián)系方式***
地址:***
電話、傳真:0797-6833193 聯(lián)系人***
郵箱:ndztb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