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2.27 |
---|---|
截止日期: | 2009.03.05 |
招標業(yè)主: | 寧波市市政管理處 |
地 區(qū): | 寧波市 |
內 容: | 品目一:路燈,品目二:反光器,品目三:燈罩,品目四:路燈挑臂接桿,品目五:路燈挑臂接桿 |
招標單位:寧波市市政管理處
工程名稱:2009年專項改造工程燈具采購項目
招標內容:品目一:路燈,品目二:反光器,品目三:燈罩,品目四:路燈挑臂接桿,品目五:路燈挑臂接桿。
交貨要求:15日歷天。
企業(yè)資質要求: 參加投標報名的單位必須為浙江省內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燈具生產廠家或注冊資金300萬元及以上的授權經銷商,2年內有2個50萬元以上浙江省燈具產品中標合同者。參加品目四、五投標報名的單位必須具備城市道路照明三級安裝資質,如果生產廠商沒有該資質,可以聯(lián)合體的方式進行投標。
報名截至時間:2009年3月5日,下午16:30
報名地點:寧波市市政照明管理所材料科(啟運路81弄1號)
其它:參加品目二、三報名的單位需在開標一星期前送樣至寧波市設施研究所測試中心,經測試燈具發(fā)光效率小于75%或平均均勻度小于0.4的投標報名單位不能參加品目二、三的投標。測試合格的樣品將被封存起來,待確定中標單位后,將從中標單位的燈具進行抽樣,抽樣燈具的參數(shù)需和中標單位之前送樣的參數(shù)一致或優(yōu)于樣品的參數(shù)。否則中標單位除了把中標的燈具換成送樣的燈具外還需向招標人賠付2%的賠償金。
各報名單位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中標通知書、合同等原件向寧波市市政照明管理所報名,經審查符合要求,并按規(guī)定確定的合格投標人可憑有關證件向招標人領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
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