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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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4.28 |
招標業(yè)主: | 東平縣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東平縣 |
內 容: | 智能交通建設項目供貨及服務 |
東平縣公安局智能交通建設項目供貨及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
采 購 人(公章):東平縣公安局 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公章):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東岳大街18號三樓 聯(lián)系方式***
采購項目名稱、內容及數(shù)量:采購名稱:東平縣公安局智能交通建設項目供貨及服務。采購內容:詳細技術要求見采購文件。
供應商資格要求: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關于供應商的相關規(guī)定;2、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文件并登記備案(登記備案名稱必需與報價單位名稱一致);3、供應商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項目實施能力且企業(yè)財務和經營狀況良好;4、供應商注冊資本金不低于600萬元人民幣;5、供應商須具有信息系統(tǒng)集成叁級及以上資質;6、供應商須具有安全技術防范貳級及以上資質;7、供應商須提供建設智能交通項目軟件及“三臺合一”項目軟件版權登記的證明材料;8、供應商提供的整套產品須通過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檢測合格;9、供應商在近2年內已獨立完成投資額200萬元以上同類項目業(yè)績,不少于2個,并提供合同原件;10、若供應商提供的主要貨物及服務不是供應商生產或經營的,則必須得到貨物制造商或技術擁有者提供該種貨物或技術的正式授權。11、供應商應有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和相應的本地化服務措施。
備注:報名時需攜帶以上材料的原件。
報名地點: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財務部(東岳大街18號三樓) 時間:2009年4月22日起至2009年4月28日
本項目聯(lián)系人:楊旭偉 玄凱 聯(lián)系電話***
東平縣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