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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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6.05 |
招標代理: | 東港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東港市 |
內 容: | 孤山法庭辦公樓及食堂改造工程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東港市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的委托,擬對東港市孤山法庭辦公樓及食堂改造工程進行邀請招標,歡迎具有相應資質的投標人參加投標,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東港市孤山法庭辦公樓及食堂改造工程
二、招標編號:DGZFCG-GC200928
三、項目概況:本次招標項目已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并已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了招標備案,資金來源為財政預算資金,該工程建設地點位于東港市孤山鎮(zhèn),施工內容包括辦公樓改造、室外場地(包括食堂改造)工程。
四、計劃工期: 2009年7月10日-2009年9月10日
五、投標人資質要求:
1、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施工資質的施工企業(yè);具有類似施工經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與本工程施工相適應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機械設備;社會信譽良好,經濟實力雄厚的建筑施工企業(yè)。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有關規(guī)定。
六、招標活動安排:2009 年6月1日至2009 年6月5日接受報名,2009 年6月5日至2009 年6月7日進行資質審查、發(fā)放招標文件并公告,招標文件不收工本費。要求投標人攜帶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法人代碼證副本、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相應的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報名地點:東港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樓綜合科。
七、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09年6月29日上午9:00時,地點為東港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樓會議室。投標人在資格審查合格后,應向招標人交付投標保證金。保證金為20000元整(限轉帳支票、匯票、本票、電匯、現(xiàn)金交款單)。
0八、開標時間:本工程定于2009年6月29日上午9:00時在東港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樓會議室公開開標。
其它未盡事宜詳見招標文件
采 購 人:東港市法院
電 話:0415-2277622
聯(lián) 系 人:劉主任
招標機構:東港市政府采購中心
電 話:0415—7180071
聯(lián)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