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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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17 |
招標業(yè)主: | 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 |
地 區(qū): | 青田縣 |
內 容: | 手動移動密集架 暫定23立方米 1、長4100*寬580*高2400 系列共 4節(jié) 2、采用優(yōu)質冷軋鋼板模壓成型,表面經除油、去銹、硫化等處理; 3、組合裝配式設計,搬遷和拆裝方便、不受損;標準6層,層距可調; |
一、總則
1. 采購組織方式:自行組織采購
2. 采購方式:詢價
3. 采購人: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
4.采購內容及要求:
序號
項目名稱
采購數量
貨物規(guī)格及要求
備注
1
手動移動密集架
暫定23立方米
1、長4100*寬580*高2400 系列共 4節(jié)
2、采用優(yōu)質冷軋鋼板模壓成型,表面經除油、去銹、硫化等處理;
3、組合裝配式設計,搬遷和拆裝方便、不受損;標準6層,層距可調;
4、每列架體外觀設有安全限位及防傾倒裝置,以保障通道內人員安全;
5、架體之間的接觸均有緩沖和磁性能密封膠條;頂部有防塵板,底部有防鼠裝置;
6、材料規(guī)格:底盤3mm,立柱1.5mm,側面板、門板1.0mm,擱板、掛板0.9mm。
7、售后服務:保修期3年;若檔案室搬遷新址,成交供應商負責拆除該套設備,拆除費用另行協商。
1、各供應商統(tǒng)一按暫定數量報價,否則將做無效處理;
2、貨款結算時按實結算。
6. 供應商資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
7.本次采購設有預算指導價:人民幣1.75萬元;各供應商的報價如果高于預算指導價的則按無效報價處理。
8.公告時間:自2009年7月10日起至2009月7月17日下午4:00止。
9.遞交報價文件的截止時間及地點:2009年7月17號下午4:00,青田縣政府行政審批中心綜合科(青田縣塔山路101號三樓)。
10.遞交方式:直接送達或郵寄。逾期送達或收到郵寄件則按無效報價文件處理。
11. 評定時間:2009年7月17日下午4:00。
12. 注:
⑴供應商如發(fā)現詢價文件及其評標辦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種含義以及歧視性不公正條款或違法違規(guī)內容時,請在報價截止日3個工作日前向采購人書面反映,采購人向各供應商作出答疑,并將答疑內容在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報價人務必關注相關網站,否則,所造成的一切風險由報價人自行承擔。答疑內容與詢價文件同具相應法律效應,逾期不得再對詢價文件的條款提出質疑。
⑵凡參加本次報價的供應商均視作認同本次詢價的各項約定事宜(包括供應商資格、技術參數、相關日期、定標方式等);供應商不得以各類約定事宜提出質疑。
二、報價及評定
1.報價文件構成:
⑴報價文件封面格式(格式見附件1)
⑵總報價單;(格式見附件2)
⑶貨物報價明細表(格式見附件3);
⑷技術參數偏離表(格式見附件4);
⑸售后服務承諾;(格式見附件5);
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格式見附件6)
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⑻其他:供應商認為有利于自己的證明文件等。
⑼報價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供應商應按本詢價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寫報價文件,沒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設計。
2.報價文件裝訂成冊,并用文件袋密封裝訂,否則將按無效報價處理。
3.本次報價是指最終結算價(含貨物、運費、安裝、稅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4.評定原則:本次評定原則采用符合性最低價法。采購小組根據標的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原則對供應商報價文件進行符合性審查,審查合格后由采購小組根據商務最低報價者作為第一成交候選人,并推薦商務報價次低者作為第二成交候選人。
5.第二成交候選人的報價有效時間為30天,在有效時間內,第一成交候選人有違反本次采購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第二成交候選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資格,并在交納履約保證金及詢價文件成本費后授予合同。第二成交候選人也違反本次采購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將重新組織采購。
6、報價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廢標(無效報價)處理:
⑴超過投標截止時間遞交的;
⑵報價超過預算指導價的;
⑶報價文件需加蓋公章而未加蓋的;
⑷報價文件無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
⑸委托他人辦理而未提供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的;
⑹報價人遞交兩份或兩份以上內容不同的投標書,且未聲明哪一份有效的;
⑺報價一經涂改,未在涂改處加蓋公章或者未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的;
⑻未按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主要實質性內容字跡模糊辨認不清;
⑼對詢價設備技術規(guī)格未詳細應答或未能說明報價設備的有關技術規(guī)格、偏離情況和配置清單的,致使其報價文件無法評審的;
⑽報價文件未實質性響應詢價文件要求的;
⑾采購小組認定有重大偏差的;
⑿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情形。
7.成交人在成交公告發(fā)布后30天內須向縣招投標交易中心交納1000元履約保證金。
三、合同條款
1.成交人和采購人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天內,按照本次詢價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
2.簽訂合同后,成交人應于15天內將成交貨物提供給采購人。
3.成交人免費將貨物送到采購人所指定的地點,并安裝調試到位。
4. 成交人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原裝、符合國家產品制造標準的產品,并隨機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等資料。
5. 履約保證金在貨物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自動轉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滿三年后沒有任何質量問題的,由縣招投標交易中心按規(guī)定程序無息退還。
6.付款條件:合同款由采購人自行付款。
7.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后,由采購人一次性付清貨款。
8.成交人在取得成交資格后,不簽訂協議或不交納履約保證金,將會被有關監(jiān)管部門列入不良供應商黑名單內,限制其在一至三年內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9.本次詢價采購,采購人有權根據市場調查情況對采購結果進行對比,如有異常情況,采購人可以暫不采購;若認為本次采購確與市場調查不符的,可另行組織采購,無須向供應商解釋具體原因。
10.成交人違反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
1.各供應商可從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網(http://www.qtzfcg.gov.cn/)中下載相關采購文件附件。
2.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323900
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