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QTCG2009-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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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8.12 |
截止日期: | 2009.08.21 |
招標業(yè)主: | 青田縣教育局 |
招標代理: | 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 |
地 區(qū): | 青田縣 |
內 容: | 預算指導價:76000元 供應商資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 |
青田縣教育局儲藏柜項目經(jīng)縣采購辦同意,決定采用詢價方式采購,F(xiàn)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總則
1. 采購編號:QTCG2009-036
2. 采購組織方式:集中采購
3. 采購方式:詢價
4. 采購人:青田縣教育局
5.采購數(shù)量、內容、技術參數(shù)及要求:
6. 供應商資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
7.本次采購設有預算指導價:76000元;各供應商的報價如果高于預算指導價的則按無效報價處理。
8.公告時間:自2009年8月12日起至2009月8月21日下午4:00止。
9.遞交報價文件的截止時間及地點:2009年8月21號下午4:00,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縣招投標交易中心”)業(yè)務科(青田縣塔山路101號九樓)。
10.遞交方式:直接送達或郵寄。逾期送達或收到郵寄件則按無效報價文件處理。
11. 評定時間:2009年8月21日下午4:00。
12. 注:
⑴供應商如發(fā)現(xiàn)詢價文件及其評標辦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種含義以及歧視性不公正條款或違法違規(guī)內容時,請在報價截止日3個工作日前向采購人(采購代理單位)書面反映,采購人(采購代理單位)向各供應商作出答疑,并將答疑內容在網(wǎng)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報價人務必關注相關網(wǎng)站,否則,所造成的一切風險由報價人自行承擔。答疑內容與詢價文件同具相應法律效應,逾期不得再對詢價文件的條款提出質疑。
⑵凡參加本次報價的供應商均視作認同本次詢價的各項約定事宜(包括供應商資格、技術參數(shù)、相關日期、定標方式等);供應商不得以各類約定事宜提出質疑。
二、報價及評定
1.報價文件構成:
⑴報價文件封面格式(格式見附件2);
⑵總報價單(格式見附件3);
⑶單價報價單(格式見附件4);
⑷技術參數(shù)偏離表(格式見附件5);
⑸售后服務承諾(格式見附件6);
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格式見附件7)
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⑻其他:供應商認為有利于自己的證明文件等。
供應商應按本詢價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寫報價文件,沒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設計。
2.報價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報價文件裝訂成冊,并用文件袋密封裝訂,否則將按無效報價處理。
3.本次報價是采用綜合報價(含貨物、運費、安裝、稅費等一切相關費用)報價,最終的結算價按實際的安裝數(shù)量結算。
4.本次詢價項目參加報價的有效供應商少于3家時,縣招投標交易中心將根據(jù)財政部18號令第四十三條和浙財采監(jiān)字〔2007〕2號的文件規(guī)定進行處理。
5.評定原則:本次評定原則采用符合性最低價法。評審小組根據(jù)標的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原則對供應商報價文件進行符合性審查,審查合格后由評審小組根據(jù)綜合報價最低報價者作為第一成交候選人,并推薦綜合報價報價次低者作為第二成交候選人。
6.第二成交候選人的報價有效時間為30天,在有效時間內,第一成交候選人有違反本次采購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第二成交候選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資格,并在交納履約保證金及詢價文件成本費后授予合同。第二成交候選人也違反本次采購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將重新組織采購。
7、報價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廢標(無效報價)處理:
⑴超過投標截止時間遞交的;
⑵報價超過預算指導價的;
⑶報價文件需加蓋公章而未加蓋的;
⑷報價文件無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
⑸委托他人辦理而未提供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的;
⑹報價人遞交兩份或兩份以上內容不同的投標書,且未聲明哪一份有效的;
⑺報價一經(jīng)涂改,未在涂改處加蓋公章或者未經(jīng)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的;
⑻未按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主要實質性內容字跡模糊辨認不清;
⑼對詢價設備技術規(guī)格未詳細應答或未能說明報價設備的有關技術規(guī)格、偏離情況和配置清單的,致使其報價文件無法評審的;
⑽報價文件未實質性響應詢價文件要求的;
⑾評審小組認定有重大偏差的;
⑿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情形。
8.成交人在成交公告發(fā)布后30天內須向縣招投標交易中心交納3500元履約保證金和詢價文件工本費200元。
三、合同條款
1.成交人和采購人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天內,按照本次詢價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書由中標人自行到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網(wǎng)下載。
2.簽訂合同后,成交人應于15天內將成交貨物提供給采購人。
3.成交人免費將貨物送到采購人所指定的地點,并安裝調試到位。
4. 成交人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符合國家產(chǎn)品制造標準的產(chǎn)品,并提供一年的質量保質期。
5. 履約保證金在貨物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自動轉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滿一年后沒有任何質量問題的,由縣招投標交易中心按規(guī)定程序無息退還。
6.付款條件:合同款由縣招投標交易中心根據(jù)采購人付款通知書付款。
7.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后,由縣招投標交易中心在收到采購人的付款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
8.成交人在取得成交資格后,不簽訂協(xié)議或不交納履約保證金,將會被有關監(jiān)管部門列入不良供應商黑名單內,限制其在一至三年內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9.本次詢價采購,采購人有權根據(jù)市場調查情況對采購結果進行對比,如有異常情況,采購人可以暫不采購;若認為本次采購確與市場調查不符的,可另行組織采購,無須向供應商解釋具體原因。
10.成交人違反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
1.各供應商可從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網(wǎng)中下載相關采購文件附件。
2.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單位: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323900
聯(lián)系人***
陳偉芬(縣招投標交易中心),0578-681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