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標目的
1.1.1 為了獲得工程勘察方案,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tǒng)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勘察承包人。
1.2 項目概況
1.2.1 工程名稱:增城市人民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yè)技術用房建設勘察 。
1.2.2 工程位置: 荔城街荔星大道與府前路交界處 。
1.2.3 工程范圍:項目占地面積31.143畝,一期建筑面積15000平方米,計劃總投資800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辦案用房、專業(yè)技術用房及附屬用房。
1.2.4 規(guī)劃用地文件: 選字第440183201000012 。
1.2.5 項目批準文件: 增發(fā)改投[2010]105號 。
1.2.6 資金來源: 財政投資 。
1.2.7 投資總額:人民幣 8000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8000萬元;
1.2.8 招標內容:
①本次工程勘察階段屬于詳細勘察階段,設勘探孔共20個,其中7個為控制性勘探孔。
②依據《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GB50021-2001)和《高層建筑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JGJ72-2004)進行勘察。
a.探明建筑物范圍內的地層結構,巖石和土的物理力學性質,并對地基的穩(wěn)定性及承載能力作出評價。
b.提供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所需的計算指標及資料。
c.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和侵蝕情況。
d.其他按相關規(guī)范、常規(guī)進行。
③存在溶洞的鉆孔,勘探孔應穿過溶洞進入穩(wěn)定地層,進入深度應滿足3d,并不小于5m,其余控制勘探孔的鉆孔深度均應鉆至微風化巖層以下5-8米。
[注釋]招標內容可視工程具體情況刪除不需要的內容。根據具體項目的實際情況,合同范圍可增加和刪除及細化明確。
1.2.9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2011 年 2 月,竣工日期為 2011 年 3 月。
1.3 前期服務機構
1.3.1 機構名稱: 廣東省建科建筑設計院 。
[注釋] 如果有前期服務機構,應公開披露其名稱。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fā)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的同時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前期參與的服務機構中標無效。
1.4 投標資格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年內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并且對申請人不滿意。
1.4.2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 工程勘察綜合甲級或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甲級 資質證書。
[注釋] 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guī)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guī)定》(建設[2001]178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填寫。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lián)合體投標。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yè)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yè)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在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備案。
[注釋] 以交易服務機構網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1.4.5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
[注釋] 從下列資格中選一項:
一級注冊建筑師。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本專業(yè)(含相近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yè)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
1.4.6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yè)負責人***
1.5 購買招標文件
1.5.1 自本公告發(fā)出次日起第六個工作日,即 2011 年 2 月 28 日至2011 年 2 月 28 日的上午9:30~12:30,下午14:30~16:30,由申請人到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投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標報名費 100 元,交納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務機構開具發(fā)票。投標報名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5.1.1項目負責人***
1.5.1.2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未實行注冊制度的專業(yè)可用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代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申請表》(見附錄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份,表格可從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1.5.1.5購買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 500 元,由收款機構開具收據。
1.5.2 申請人報名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阻撓,可以徑直向交易服務機構報名,或者向監(jiān)督機構投訴。
1.6 現場考察
1.6.1 集合時間: 待通知 。
1.6.2 集合地點: 待通知 。
1.7 費用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應嚴格按照國家收費標準執(zhí)行,根據工程項目類別或復雜程度確定工作量,取定相應的工程復雜系數、難度系數和附加系數,如精裝修、弱電智能化、園林綠化等專項工程設計工作應分列,單獨計算設計費。
1.7.1 巖土工程勘探費用,按照承發(fā)包雙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投標時暫由投標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標綜合包干單價結算,該單價已包括所有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巖土工程勘探費用中標綜合包干單價按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
1.7.2 工程測量費用按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
1.8 工期
1.8.1 勘察工期:合同簽訂后,承包人收到發(fā)包人發(fā)出的進場通知起計 日內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勘察合同價格的0.5%;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勘察合同價格的30%。
1.9 其他事項
1.9.1
1.9.2 招標代理費用由招標人直接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不占用勘察費。
1.9.3 招標項目的電子地形圖由招標人到廣州市建設大馬路10號廣州市城市規(guī)劃勘測設計研究院統(tǒng)一購買后分發(fā)給投標人。投標人可通過選擇satellite(衛(wèi)星圖象)觀察本項目的周邊環(huán)境。
1.9.4 項目的其他情況在設計任務書中詳細介紹。本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更詳細的信息以招標文件為準。
1.9.5 有關投標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相關事宜,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
1.10 招標人
1.10.1 名稱:增城市人民檢察院
1.10.2 郵政編碼、地址:***
1.10.3 電話(手機)號碼: 13822223968
1.10.4 傳真號碼: 020-32855721
1.11 招標代理機構
1.11.1 名稱: 廣東國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1.11.2 郵政編碼、地址:***
1.11.3 電話(手機)號碼: 020-61366768
1.11.4 傳真號碼: 020-61366769
1.12 交易服務機構
1.12.1 名稱: 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1.12.2 郵政編碼、地址:***
1.12.3 電話(手機)號碼: 020-32821152
1.13 招標管理機構
1.13.1 名稱: 增城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1.13.2 郵政編碼、地址:***
1.14.2 電話(手機)號碼: 020-32821156
1.14 監(jiān)督機構
1.14.1 名稱:增城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1.14.1 郵政編碼、地址:***
1.14.2 電話(手機)號碼: 020-3282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