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YHJZB2011-015Z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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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0.11 |
截止日期: | 2011.10.13 |
招標業(yè)主: | 遼源市西安區(qū)燈塔鎮(zhèn)正風村 |
招標代理: | 遼源市宏基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遼源市 |
內 容: | 燈塔鎮(zhèn)正風村道路工程 |
關鍵詞: | 道路 工程招標 燈塔 路 |
1、談判條件
本招標項目遼源市西安區(qū)燈塔鎮(zhèn)正風村道路工程已由 遼源市西安區(qū)財政局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及招標人均為遼源市西安區(qū)燈塔鎮(zhèn)正風村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投資及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財政投資74%自籌26%。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競爭性談判。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 工程名稱:遼源市西安區(qū)燈塔鎮(zhèn)正風村道路工程
2) 項目編號:LYHJZB2011-015ZC
3) 談判范圍:正風村四組至古洞村修建水泥路面工程施工
4)建設地點;遼源市西安區(qū)燈塔鎮(zhèn)正風村四組至古洞村
5) 工 期:計劃開工日期2011年10月23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11 年11月6日,總工期15日歷天。
6)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國標及相關行業(yè)合格標準 標準
3、談判應答人資格要求
1)各標段談判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及以上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各標段談判應答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叁級項目經理或二級國家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質。
3)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
4)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5)外省施工企業(yè)還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州)、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入境手續(xù)后方可參加談判。(詳見吉建[2007]17號、吉建管[2008]14號文件)。
6)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談判。
4、談判文件的獲取
1)凡有意參加談判者,請于2011年10月11日至2011 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 8 時30分至11 時30分, 13 時30分至 16 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遼源市宏基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持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購買談判文件。
2)談判文件每本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3)談判文件如需電子版另加100元。
4)郵購談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續(xù)費(含郵費)50元。采購人在收到企業(yè)法人授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郵購款(含手續(xù)費)后_1 日內寄送。
5、談判應答文件的遞交
1) 談判應答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10月21日上午9時,地點為遼源市宏基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談判應答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3)談判申請人在提交談判應答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 1.5萬元的談判保證金。
4)有效談判應答人不足法定個數(shù)時,采購人另行組織談判。
5)當談判應答人的有效談判報價超出采購人設定的攔標價時,該談判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6、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遼源市西安區(qū)燈塔鎮(zhèn)正風村
地 址:***
郵 編:136200
聯(lián)系人***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遼源市宏基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136200
聯(lián)系人***
電 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