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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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1.14 |
招標業(yè)主: | 郴州芳圓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湖南天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郴州市 |
內 容: | 中小河流治理郴江河治理工程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郴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郴江河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郴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郴江河治理工程屬于湖南省2011年中小河流治理項目之一,已由湖南省水利廳以湘水計[2011]111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和地方配套,招標人為郴州芳圓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天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郴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郴江河治理工程。
2.2建設地點:郴州市內。
2.3專業(yè)類別: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4建設規(guī)模:本工程治理范圍為郴江河下游段治理,治理河道長度以業(yè)主根據郴州市防洪整體要求確定。工程批復建設總投資約1000萬元(以合理定價為準)。建設內容包括護岸、疏浚、清障等工程。
2.5招標范圍:1)新建護岸 ,修整河岸;2)河道疏浚。
2.6計劃工期:12個月。
2.7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計1個標段。
2.8評標辦法:按湘水辦〔2011〕36號文規(guī)定的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并具有有效期內的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必須是湖南水利廳湘水建管[2011]88號文公布的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資水利工程施工預選承包商名錄之內的企業(yè),且無不良記錄。
3.3企業(yè)作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5年內(指2006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必須有2個及以上類似工程施工業(yè)績(指規(guī)模達到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
3.4項目負責人***
3.5技術負責人***
3.6企業(yè)負責人***
3.7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9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于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長沙市雨花區(qū)芙蓉南路和莊A3棟305室持以下證件及資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1) 單位介紹信(公告發(fā)布后開具,注明工程名稱,電腦打印,手寫不受理); (2)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和二代身份證原件;(3)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需年檢合格);(4) 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5) 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6) 企業(yè)類似工程業(yè)績(中標通知書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工程完工驗收資料或業(yè)主開具的工程完工證明原件);(7) 擬任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證書(原件)、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8) 擬任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原件);(9)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以上(1)資料提交原件壹套,其它資料提交彩色復印件或彩色影印件壹套(按順序膠裝成冊,每頁需加蓋投標人公章)。如上述證件及資料提供不全或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裝訂成冊、身份證不是本人親自攜帶、報名人與其證照不符合或超過報名時間的,不予受理。擬任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
4.2報名合格的投標人方可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500元(含合理定價清單),如需圖紙可提供,但圖紙僅作為投標依據,不做施工依據,圖紙一套500元,一律現(xiàn)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標申請人在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時提供虛假原件及資料的,取消報名購買招標文件資格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記不良記錄。
5. 投標人的限定
5.1開標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項目負責人***
5.2同一注冊建造師不能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工程項目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如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規(guī)定。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lián)系方式***
投標人如需進一步獲取相關的招標信息可與下列單位聯(lián)系咨詢:
招 標 人:郴州芳圓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天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2012年1月6日
附件:誠信承諾書格式
誠 信 承 諾 書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鄭重聲明并承諾:本企業(yè)參加郴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郴江河治理工程投標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其數據內容真實有效;本企業(yè)在參加本項目投標及施工期間將嚴格遵守國家和湖南省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守法經營、誠實信用,接受各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機構的監(jiān)管。同時履行以下各項承諾,如有違反,本企業(yè)愿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作出的處罰直至退出郴州水利建筑市場。
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簽名)
(企業(yè)公章)
年 月 日
1、不與建設單位或其他建筑業(yè)企業(yè)相互串標、圍標,或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
2、不提供偽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關證明、證照、證件或謊報相關信息;
3、不超越企業(yè)核定的資質等級范圍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許可證不擅自施工;
5、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出讓資質或允許他人資質掛靠;
6、認真遵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及技術規(guī)程;
7、切實做好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護,確保不發(fā)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
8、施工現(xiàn)場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環(huán)境保護工作;
9、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
10、不謊報、瞞報、延報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配合相關部門的事故調查;
11、及時準確向項目相關管理部門報送行業(yè)統(tǒng)計報表
12、項目負責人***
13、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